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三类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津贴,从本月(10月)起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可以获得养老服务补贴津的为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三类京籍老年人。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按照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200元和100元。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按照重度失能和残疾等级,每人每月从200元、400元到600元分三档给予补贴。
高龄老年人津贴整合了原有政策,提高了发放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每月月底前发放下月补贴津贴。首次补贴资金将在11月底前发放到位,从政策实施的10月份发起。据测算,北京市预计年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约20亿元,75万多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将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