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定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定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雍自明详细汇报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该报告。
报告指出,自去年12月以来,定远县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0件,均为诉前程序;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起诉1件,已判决,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报送市检察院起诉民事公益诉讼1件,2019年10月10日已经开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审议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检察院能够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同时也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指出了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
今后,检察院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定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