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所做的自我改造努力的肯定,为了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解矫工作,定远县社区矫正张桥中队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前开展解矫教育。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一个半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矫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法治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再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是做好解矫前考核工作。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一个月,通过入户走访、当面谈心、核对档案资料,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日常表现、村(社区)的意见、日常管理,准确判断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效果,确定帮教类型,合理制定帮扶计划。
三是及时办理解矫相关手续。在社区矫正对象期满前半个月,该所工作人员积极指导矫正对象写好书面总结,根据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再犯罪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等相关表格,报县司法局审批。
四是认真开展解矫宣告。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天,按有关规定,分步有序地进行解矫宣告。解矫仪式上,首先由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期满自我鉴定,社区矫正中队、矫正小组成员对该社区矫正对象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动态、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鉴定,社区矫正中队队长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并为其办理解矫手续并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
五是做好安置帮教的对接工作。该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司法所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成立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在解除矫正后一个月内对解矫人员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在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现状的同时,提醒他们要遵纪守法,严防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