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在全市(县)所有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
笔者从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2017年以来,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主要实施内容是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思路,全市133个乡镇、2060个村庄全部按照“5个有”(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完备的设施设备)的工作目标,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和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农村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泉州市考核成绩一直保持全省前列。其中,2017年度综合成绩位列全省第一名;2018年1月、7月、10月3次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中,考评成绩均位列全省第二名。
据介绍,在此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中,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积极探索多种模式培育发展农村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全市共生成6个垃圾处理PPP工程包。目前,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均已成立项目公司,永春县处于前期审批阶段。同时,省级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补助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机制的行政村;市级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补助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机制的行政村;各县(市、区)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
与此同时,农村建立污染者付费制度,以行政村为单元,通过“一事一议”或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动员村民缴纳保洁费,对未足额向村民收缴垃圾处理费的,省级、市级财政不予奖励。(郑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