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定远县检察院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研讨会,对该院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落实落地进行再部署再强化。院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民营办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雍自明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方晓峰领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级检察员李再和领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成琪领学了最高检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副检察长沈菊芳领学了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
随后,院责任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汇报了“351”工程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第一检察部主任胡宝忠汇报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情况;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勇汇报了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情况;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赵瑞汇报了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和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的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就如何解决该院“351”工程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充分交流。
雍自明检察长指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院各部门和全体检察干警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更新司法理念,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实现疫情防控和加快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战场上贡献检察力量。
雍自明检察长就定远县检察院“351”工程推进情况提出以下三点意见: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服务大局。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之年、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还面临着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双重任务。民营经济发展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能否全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关系到能否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关系到能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张军检察长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本在于制度落实,不用扬鞭自奋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既是政治上对检察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法律上对检察职责的明确规定。全院要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自觉地按要求按规定履行好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以精准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推进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我院印发的“351”工程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谋划细致安排,以求极致的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扎实开展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切实解决“立案难”。二是扎实健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切实解决“申诉难”。三是扎实推进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和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三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大局担当、使命担当贡献检察力量。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威胁仍未消失,企业复工复产处于关键阶段,经济社会秩序逐渐恢复。全院上下要在继续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助力复工复产等中心工作上,放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要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的本职工作上检验、践行初心和使命。“351”工程是我院的“一把手”工程,作为检察长将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办理。分管领导要发挥临场指挥、办案协调、统筹指导、督促落实等主体作用。各责任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的各项任务都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