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衡水市新华小学开展师德师风禁止有偿补课专题会。史建利校长亲自主持会议,并对师德师风建设及规范从教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史校长希望老师们在假期乃至今后的工作中要讲师德,铸师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严守师德底线,不触师德红线,争做师德楷模。
会后手签衡水市新华小学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书和“有偿家教”情况自查表。
衡水市新华小学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教师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严禁有偿补课工作,做好有偿补课自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如下工作目标:
(一)教师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教师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教师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动员、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在职教师认真履行教师责任职责,签订并遵守严禁组织有偿补课责任书(承诺书),规范从教行为。教师要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平等公正对待学生,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行为。
二、责任考核
教师是否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选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教师如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上级部门和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图文:王敬
编辑:李路晓
审核: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