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衡水市利民路小学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快乐暑假,安全第一!当前,正值暑假,道路人车流量大、路况复杂,青少年假期活动增多,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为了让安全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请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我们一起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红灯停,绿灯行。
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
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
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
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学生要尽尊法守法之本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
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
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盲区”和“内轮差”
安全隐患极大
大货车载重沉
驾驶人视野盲区大
同时在右转弯时存在内轮差
导致大货车右转弯时极易与
在其右侧通行的行人、非机动车
或小型车辆发生刮擦
你以为大货车转弯时路径是这样
实际上
除此之外
大货车的盲区还有这些
前方盲区
车头到驾驶室后方约2米长、1.5米宽的范围。
右侧盲区
货箱末端至驾驶室末端位置,距离货车宽度1.5米范围。货箱越大盲区越大。
左侧盲区
左侧盲区在车辆货箱尾部附近,相对右侧盲区而言要小一点。
后方盲区
正后方全是盲区。
正是因为有这些视野盲区
大货车驾驶员才更要随时留意周边
在起步、转弯、倒车时要仔细观察
提前打开转向灯或鸣笛提醒
转弯时尽量转大弯
必要时主动减速甚至停车让行
以免伤害到其他人员和车辆!
生命面前不要抢这几秒钟!
再次提醒大家
路上行驶,一定要远离大货车
遵守交通规则
生命是自己的
把自己的生命完全寄希望于
别人能看到或者停车避让
这代价真的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