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3号)已于2023年10月15日起实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知法、懂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10月23日滨湖小学在四号楼一楼西教室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文件内容。
会议由滨湖小学执行校长周琼主持,她首先强调了此次学习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本次会议。许贵林同志带领全体教师就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文件重点内容进行学习,让全体教师了解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总体要求和处罚主体、处罚标准等具体内容。会议最后周琼要求全体教师要时刻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她强调:“有偿补课是违法违纪行为,全体教师必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越红线,拒绝有偿补课。”
通过本次活动,教师们深刻认识到了规范校外培训的迫切性和紧要性,大家纷纷表示,会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倡导清廉执教、依法执教、文明执教的风气,做“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