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 心安归处
景县法院民二庭张瑜
“我心本无乡,心安是归处”,出自白居易《初出城留别》,意思是自我出生以来,就没有固定的场所居住,只有心灵安宁之处,才是我的归宿。手握司法权力,全心全意为民司法,是每位司法干警的心安归处。
初进法院时,听老法官提起,为了办某个案子,晚上睡不着觉,做梦都在想案子,习惯睡觉时在床头放一个小本本,以便有了办案思路能随时记下。听时觉得有点夸张,后来自己逐渐办案,接触法官多了才知道这几乎是每位办案法官的常态。把群众的事记在脑中,放在心上,法官们用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全心全意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用实际行动为青年干警们树立起榜样。我们是人民的公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要用于帮助定纷止争,解决社会矛盾,我们尽职尽责工作是本职工作的要求,更是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最好的报答与回馈。
我进入法院工作已近七年时间,办理案件过程中会反复思考解决办法,但在处理案件时仍有不足之处。如有上诉的案子会想当事人上诉理由是否合理;改判的案子有不足之处要引以为鉴,积极改正。有时在家待着心浮气躁,只要来到法院,坐在办公桌前,才能平静下来。业务能力的不足使自己面对当事人没有充足的底气。作为青年干警,要自律自强,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敢于迎难而上,脚踏实地,立足司法审判实际,努力解决纠纷矛盾。向周边先进人物学习,学习他们的办案思路,学习他们走近人民的思想观念,学习他们丰富的办案经验,学以致用,武装自己,让自己经手的每一件案子都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让自己面对当事人时问心无愧。
《法官行为规范》第五条:一心为民。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梳理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这条规定单独作为一条,彰显了立国安邦必须以民众为根本的政治观念。保一方平安、促社会和谐稳定,让百姓安居乐业是我们的责任。作为公平正义最后的一道防线,我们工作稍有差池,给当事人带来的伤害也许是一辈子,所以对待当事人的事要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在审理案件时,要学会换位思考,想民之所想,将心比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案件,不负国家和人民的期望。
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敢作敢为,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不断开拓创新,开拓进取,践行司法为民,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法院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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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景县人民法院
编辑:办公室 徐浩
审核:办公室 卢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