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清洁行动是关乎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重要活动。定远县始终把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作为推进村庄清洁工作的行动指南,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全域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风文明程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高。
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乡镇负总责、乡村抓具体、全民共参与”的原则,各乡镇、村要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是“一线总指挥”,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投身于人居环境治理清洁行动中。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制定具体措施,着力激发村民“自己事自己办”的内生动力,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做好村庄清洁工作。
突出农民主体。各乡镇和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义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将村庄清洁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探索运用计分制、示范户等办法,潜移默化转变农民生活习惯,让绿色卫生健康理念化风成俗。同时围绕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抓住疫情防控期间农民群众普遍重视卫生健康的契机,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动员更多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建立监督机制。围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目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每月开展一次清洁村庄调研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手段进行评估排名,对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清洁行动走过场、“脏乱差”问题突出的乡镇实名通报批评,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总分。
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宣传册、文化下乡、手机短信、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政策、内容、措施,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健康意识,激发村民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情。积极总结经验成效、树立宣传典型,切实营造社会舆论支持、各界群众知晓、广大村民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人居环境进村入户宣传活动1150次,参加8023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98万吨,清理沟塘6048口,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作物废弃物4247.16吨,清理乱搭乱建4766户,清理废旧广告牌6799个,清理无功能建筑17112平方米,清理残垣断壁4824处。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得到切实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