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冯友兰“人生境界说”

2022-06-10 11:55:57    来源:中国视窗    作者:

  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境界说”是其新理学思想体系框架中尤为重要的部分。在冯友兰的新理学思想体系中居于最重要和最具理论价值意义的即是他在《新原人》一书中提到的“人生境界说”,而“人生境界说”也是其在《新原人》中阐发的人生哲学理论当中最重要的内容部分。甚至有学者称,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是“是其整个哲学体系的核心与归宿”,而对于人生境界说这一理论框架下的“天地境界”,也是冯先生最为看重和推崇的,他本人在谈及自己的新理学思想时也曾讲过:“什么都可以丢掉,惟独天地境界不能丢。” 可见冯友兰极为看重这一层境界,将其视为最高的人生境界。

  冯友兰先生在《新原人》一书中,以“觉解”一词为逻辑起点,围绕“觉解”一词展开对于人生境界的论述,并根据人的觉解程度的高低将人生境界由低到高划分为“自由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四个层级。由此展开其对于人生四种境界的不同看法、解读与论述。

  下面笔者将结合冯先生《新原人》一书中的内容与自身的体察感悟根据书中的内在逻辑来进行论述。

  一、觉解

  要想充分理解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境界说”究竟在讲些什么,我们首先就要从其逻辑起点:“觉解”一词入手,作为切入点来进行研究。

  “觉解”一词,根据冯先生的解读,觉是自觉,解是了解。人们在做某事的时候,了解到这件事是怎么一回事,这就是了解;人们在做某事的时候,自觉到他是在做某事,这就是自觉。

  首先他从“意义”一词出发,认为当我们问道某一件事物的意义是什么的时候,“有时是说某一事物所有底性质”;“有时是说某一事所可能达到的目的,或可能引起底后果”;“有时是说某一事物与别事物底关系”,也就是说一个人在说某件事物的意义时所注重的意思是有所不同的。而某一事物之于人们的意义有所不同的原因是因为人们“对于此事底了解不同”。因此一个人对于一件事情的了解越多、了解越深,那么这件事对于他的意义就会越丰富,即是说了解是有程度的不同的。那么最低程度的了解,按照冯先生的观点,就是“凡依内涵最浅底概念(人对于理底知识)所有底了解”。最浅显的例子便是你知道一个东西是一个东西,一事物是一事物,诸如此类。觉是一种心理状态,我们在从事某活动时心是明觉底,有了解的活动时,心也是明觉底,这种明觉底心理状态就是所谓的自觉。

  冯友兰先生在《新原人》一书第二章也在其心性论的方面补充道,人之所以能够觉解是因为人是有心底,而构成心的要素中有“知觉灵明”。人类与禽兽的特别的不同之处便在于此:有较高底知觉灵明是人之性。所以当人的知觉灵明发展到知性的程度,因知性既是知觉灵明的自知又是觉解的自觉解,便有了高一层底觉解。

  冯友兰先生明确指出,觉解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人之为人的显要特征。“若问:人是怎样一种东西?我们可以说,人是有觉解底东西,或有较高程度底觉解底东西。若问:人生是怎样一回事?我们可以说,人生是有觉解底生活,或者有较高程度底觉解底生活。这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人生之所以异于别底动物的生活者。”也就是说,有无觉解是人禽之辨的核心问题,人以其觉解把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展开来讲,人与动物都有某些活动,但动物虽有某活动而不了解某活动是怎样一回事,它在从事某活动时, 也不自觉其是在从事某活动;人则不然,人有某活动了解某活动是怎样一回事,人在从事某活动时也自觉其是在从事某活动。同是饮食,动物不了解饮食是怎样一回事,它在饮食时也不自觉其是在饮食;人了解饮食是怎样一回事,他在饮食时也自觉其是在饮食。鸟筑巢与人筑室表面看是同一类活动,但鸟不了解筑巢是怎样一回事,它在筑巢时也不自觉其是在筑巢;人筑室了解筑室是为了御寒暑避风雨,他在筑室时也自觉其是在筑室。蚂蚁打架与人类战争表面看是同一类活动,但蚂蚁不了解打架是怎样一回事,它在打架时也不自觉其是在打架;人了解打仗是为了争夺什么,获取什么,并可能去而无还,他在打仗时也自觉其是在打仗。蜂蚁和人好像都有社会活动,但蜂蚁的社会活动是自然的活动,它不了解社会活动是怎样一回事,也不自觉其有社会活动;人了解社会活动是人类必须的生活方式,他在进行社会活动时自觉其是在进行社会 活动。禽兽与人同有喜怒哀乐等情感欲望,但禽兽不了解喜怒哀乐是怎样一回事,它在喜怒哀乐时也不自觉其是在喜怒哀乐;人了解喜怒哀乐是什么,为什么会有喜怒哀乐,他在喜怒哀乐时也自觉其是在喜怒哀乐。

  有人认为,道家通过修养所达到的境界与动物所有的境界相同,冯友兰明确反对这种观点。他指出,道家修养所到底境界,与动物本来所有底境界之大不同处,在于有自觉与无自觉。道家之至人,于觉浑然一体之大全时,自觉其觉浑然一体之大全。至于动物,虽处浑然一体之大全中,但并不觉之,或并不自觉其觉之。有自觉与无自觉之区别甚大。

  总之,觉解或较高程度的觉解,是动物之所无,人之所独有的本质特征,是人与非人的重要临界点。

  二、人生四境界

  由于人对宇宙人生可有不同程度底觉解,因此宇宙人生对于人也具有不同底意义。冯友兰先生认为,人生境界的不同取决于人们的“觉解”的程度。“人对于宇宙人生在某种程度上所有底觉解,因此,宇宙人生对于人所有底某种不同底意义,即构成人所有底某种境界。”

  境界是由主观底“觉解”以及客观底“公共世界”共同结合所产生的结果,因此它也不似佛教中的那样的“境由心造”是纯粹的形而上的主观的。

  “境界有高低。此所谓高低的分别,是以到某种境界所需要底人的觉解的多少为标准。其需要觉解多者,其境界高,其需要觉解少者,其境界低。”冯友兰先生依据人的觉解程度的不同,将人的境界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四个层次: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自然境界是人生最低层次的境界。冯友兰先生对自然境界的主要论述为:“自然境界的特征是: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底。此所谓顺才,其意义即是普通所谓率性……我们称逻辑上底性为性,称生物学上底性为才。普通所谓率性之性,正是说,人的生物学上底性。所以我们不说率性,而说顺才。所谓顺习之习,可以是一个人的个人习惯,亦可以是一社会的习俗。在此境界中底人,顺才而行,……无论其是顺才而行或顺习而行,他对于其所行底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底了解。此即是说,他所行底事,对于他没有清楚底意义。就此方面说,他的境界,似乎是一个浑沌。但他亦非对于任何事都无了解,亦非任何事对于他都没有清楚底意义。所以他的境界,亦只似乎是一个浑沌”,“严格地说,在此种境界中底人,不可以说是不识不知,只可以说是不著不察”,“在自然境界中底人,比于在别底境界中底人,固是有较低程度底觉解,然比于禽兽,还是有觉解底”。

  按照冯友兰先生的意思是说,处于自然境界中的人并不是对于宇宙人生完全没有觉解的,只是说他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没有清楚底觉解,那么与之相应的,他所做之事对于他本身的意义也就是不清楚的,那么这种不清楚的意义所构成的境界就是自然境界。也因为所做的事情对于自身的意义是不清楚的,那么这样的自然境界也就可以说呈现出了一种所谓“不著不察”和混混沌沌的样子。因为处于自然境界中的人总体上来讲对于他所行之事没有清楚的觉解,但并不是说他对于所有的事情都无觉解,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事情对于他来讲都不具有意义,所以我们也并不能认为这样一种混沌的状态是一种真实的状态。而因为没有从“心”出发,对于所行之事没有清楚的觉解,因此这样的人们只能“率性”“顺才”“顺习”,也就是说只能按照其生物本性而行,只能按照自己的习惯或社会的习俗而行。当然,自然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所行之事没有清楚的“觉解”,“觉解”程度较低,这是相对于别的境界中的人而言的,从人与人的区别的角度而言的,自然境界中的人相比于禽兽,不但有“觉解”,而且其“觉解”还是清楚的,因为“觉解”是人与禽兽之间的界限。

  功利境界是比自然境界高一层次的境界。冯友兰指出,功利境界中的人是为私的,追求个人的财富、名誉,等等。“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为利’底。所谓‘为利’,是为他自己的利。”动物的行为都是为私的,但出自本能:“凡动物的行为,都是为他自己的利底。不过大多数动物底行为,虽是为他自己利底,但都是出自本能的冲动,不是出于心灵的计划。”自然境界中的人也有为私的行为,但是自在的、盲目的:“在自然境界中底人,虽亦有为自己利底行为,但他对于‘自己’及‘利’,并无清楚地觉解。他不自觉他有如此底行为,亦不了解他何以有如此底行为”。功利境界中的人则不然,他们对私利的追求是自觉自为的:“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对于‘自己’及‘利’,有清楚底觉解。他了解他的行为是怎样一回事。他自觉他有如此底行为。他的行为,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财产,或是求发展他自己的事业,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荣誉。他于有此种种行为时,他了解这种行为是怎样一回事,并且自觉他是有此种行为。”在冯友兰看来,功利境界自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处在功利境界中的人优于其他生物:“若世界上所有底人,其境界都不高过功利境界,人类仍可保持其存在,并仍可保持其对于别种生物底优越地位。人还可以是万物之灵。”因为,人虽都有自己的私利,但私利之间可以自然调合,“并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背”,而且可以分工合作,互相辅助,从而组织成复杂的社会,创造光辉的文化,“我们现在底文化,事实上大部分是这一类人创造的”尽管功利境界中的人除了“奸雄”之外还有“英雄”,但毕竟都是自觉为私的、不道德的,比功利境界更高的是道德境界。

  道德境界中的人,其根本特征是自觉地行义,即追求公利。冯友兰对于道德境界的主要论述为:“道德境界的特征是: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行义’底。义与利是相反亦是相成底。求自己的利底行为,是为利底行为;求社会的利底行为,是行义底行为。在此种 境界中底人,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他了解人之性是涵蕴有社会底”,“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知人必于所谓‘全’中,始能依其性发展。社会与个人,并不是对立底。离开社会而独立存在底个人,是有些哲学家的虚构悬想”,“我们普通所谓性,有两种意义。照其一种意义,性是逻辑上底性。照其另一种意义,性是生物学上底性”,“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即人之所以为人者,是人的逻辑上底性”。

  冯友兰先生将“利”进行二分,认为“利”有公与私之分。追求私利属于功利境界,而追求公利属于道德境界。道德行为也是追求利的,只不过追求的并非是行为者本身的私利,而是追求他人乃至社会的利益。因此生活在道德境界中的人是以“应当”来行事的,是不会计较个人利益的。冯友兰认为:: “行义者, 其行为依照‘应该’以行,而不顾其行为所可能引起底对于其自己的利益。”这种“应当”是一种个人的选择,道德境界中的人并不是不知道利可以使自己快乐,害可以使自己痛苦。但他的行为不会因为能够使自己从中获利而为之,也不会因为使自己不能从中获利而不去为之。而功利境界中的人选择的是私利。那么,怎样才算按“应当”行事呢?冯友兰概括为四个字: “尽伦尽职”。“伦”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职”是人在社会中的位分,它既表示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又决定个体对群体所应做的事,即责任、义务。一个人的“伦”和“职”不必相同,只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就是“尽伦尽职”,就是按“应当”行事,就是道德的,就是“行义”,父慈是行义,子孝是行义,各人尽个人的职责就是行义。

  天地境界是冯友兰先生最为看重和推崇的,所谓人生中的最高境界。关于天地境界,冯友兰说道:“天地境界的特征是: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事天’底。在此种境界中底人,了解于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在此种境界中底人,有完全底高一层底觉解。此即是说,他已完全知性,因其已知天。他已知天,所以他知人不但是社会的全的一部分,而并且是宇宙的全的一部分。不但对于社会,人应有贡献;即对于宇宙,人亦应有贡献。”,“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有更进一步底了解,他又了解这些规律,不仅是在人的‘性分’以内,而且是在‘天理’之中。遵守这些规律,不仅是人道而且亦是天道”。处在天地境界当中的人,能够对自己所做的“事天”之行为有清楚的觉解,相应地,这样一种“事天”的行为对于他来说也是具有清楚的意义的,而这样一种关于“事天”的清晰意义所构成的人生境界也就是天地境界。 在这里,冯友兰还将对于“事天”的觉解解释为“尽性”。道德境界中的人如果我们理解为是“已有觉解”的话,那么天地境界当中的人对于人性则是“有完全底高一层底觉解”,也就是清楚的“觉解”“完全知性”。而“完全知性”的结果,就是“知天”。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不仅关注了人和社会这个维度,还上升到了人和宇宙的层面。所谓天地境界是就人与宇宙的关系而言的。处在这一境界中的人,不仅觉解自己是社会的“全”的一分子,而且觉解自己是宇宙的“全”的一分子,要“事天”,对天尽职责。这种对人与宇宙关系的觉解即是“知天”,它表现为人们对“大全”的体认。所谓“大全”,即“天”、“宇宙”、最大的共相,它是对自然和社会的一个总的概括,也是一种理解。有了这种理解,就可以对于自然和社会持一种正确态度,即“知天”、“事天”、“乐天”、“同天”。但天地境界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达到的,能够进入天地境界的人是圣人。冯友兰所谓的天地境界实质上就是对道德境界的提升,将道德境界由社会领域扩展到包括社会在内的宇宙,道德境界就升华为天地境界。

  三、反思与个人感悟

  在这里想提出几点对冯友兰先生“人生境界说”观点的不解之处。

  首先第一点是,在研读《新原人》文本时,看到冯友兰说道:“各人有各人的境界,严格地说,没有两个人的境界,是完全相同底”,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体,每个人的境界,都是一个个体底境界。没有两个个体,是完全相同底,所以亦没有两个人的境界,是完全相同底”。那么在这里冯先生根据世间每个个体人的不同的特殊性解释了每一个人的人生境界的差异,这里处理得不太妥当。因为按其关于人生境界的论述,人生境界决定于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每个人人生境界的不同取决于其“觉解”程度的不同,并非取决于每个个体的个性或特殊性、差异性。每一个个体都是特殊的,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然而如果他们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相同,他们的人生境界就应该是相同的。所以,按照冯先生的解法,此处他应该说,每个人的人生境界各不同,取决于每个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程度各不相同。

  第二点是,造成人生境界有差异的是“觉解”的程度不同,比如从“自然境界”发展为“功利境界”就是人对于其行为和目的已有觉解,从“功利境界”发展为“道德境界”就是人对于自己、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正确的“觉解”,而从“道德境界”发展为“天地境界”就是人在社会层面上有又于宇宙人生有所谓完全底觉解。如此,其实每个层次的境界所需要觉解的内容都各不相同了。而在境界越高时,人所要达到这个境界时除了“觉解”以外又加入了道德因素,而到了“天地境界”时又超越了这一因素。因此对于达到这四个境界所需的“觉解”实际上是不同性质的。而也许只是在同一个境界之中的人才会存在着所谓“觉解”程度的不同。

  最后一点就是,在思考仅仅只用所谓的“觉解”的不同来对人的境界进行划分是否过于单薄和空洞,缺乏对于实际情况的联系。

  以上是我对于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境界说”的一点点粗浅的反思。

  而之所以选择来写他的“人生境界说”,也是出于自己的私心,除了冯先生的理论存在一些缺陷之外,他提出这个学说的良苦用心以及内在精神才是我所被触动的。

  冯先生的“天地境界”中是融汇儒道的,而且冯友兰先生自己也讲到说中国精神是融汇儒道的。儒家墨家教人负责,道家能使人外悟,也就是能够使人超脱,即严肃而超脱。严肃而超脱使人尽道德责任的时候对于有些事情是可以满不在乎的,有儒家墨家的严肃,又有道家的超脱,才真正称得上是中国的国风中养出来的人,才真正是中国人。

  真正的中国人是融汇儒道的。以苏东坡为例,可以说在中国古代词人当中,笔者最喜的一位即是东坡。我曾以他的《定风波》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也曾被他的“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样的句子而折服赞叹其洒脱的精神境界,行云流水、放舟江湖。苏东坡一生坎坷,想到他用“问汝平生事,黄州惠州儋州”一句来笑谈自己的被贬经历。而“待闲看秋风,洛水清波”,何其洒脱旷达,这也是我所敬佩、羡慕、憧憬和向往的精神境界。

  我们每个人都有郁郁不得志的时候,也会有不尽如人意的时候,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看待这样一种境遇,如何去化解去消解这样一种苦闷的情绪。而笔者自身也受苏东坡影响很深,也想要做到既有儒墨的负责,而也不是对于任何事都如此,也要有道家的超脱。本人对于冯友兰先生的话也是非常认同与喜欢的,对于一个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流淌着中国血液、受着中国优秀文化滋养的中国人来说,都有着对于修齐治平的志向,我们都需要努力做到负责而超脱,成为一个真正的、在中国的国风中养出来的人。

  参考文献:

  1.冯友兰:《新原人》【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1

  2.陈来:《现代儒家哲学研究》【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5

  3.《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冯友兰卷》 李中华 编【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论冯友兰的人生境界理论》 【J】 邓联合 《学海》2005.3山西大学。

[责任编辑:吕兴龙]

中央机构  | 人大机构  | 国家主席  | 国务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政协机构  | 民主党派  | 群众团体  | 驻外机构  | 友情链接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北京特派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4061886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754号

关于我们 | 人员查询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1917256

可信网站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