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5万人参保 “天津惠民保”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问题,官方答疑来了!

2022-07-22 19:01:52    来源:中国视窗    作者:

  近日,天津市民讨论话题最多的非“天津惠民保”莫属了,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都在讨论,作为我市首款由政府指导监督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一年保费150元/人,最高300万保障额度,老少同价,保费亲民保额高,一经推出迅速掀起参保热潮。

  长按或扫码关注“天津惠民保”微信公众号 立即参保

  目前,“天津惠民保”参保人数已突破25万人!广大市民踊跃参保的“天津惠民保”保障如何?哪些人可以买?是否可以用医保个账余额为家人缴费?

  记者特意整理了一些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天津惠民保”项目组相关负责人。

  我不是天津人,可以购买“天津惠民保”吗?

  只要您是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即可参保。

  可以使用医保个账余额为家人购买吗?

  可以!天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个账余额为家人购买,医保个账余额支付时,投被保人关系仅限:(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

  什么是既往症人群?能赔吗?

  根据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保之日期间内享受过天津市大病保险待遇,或办理过门诊特殊病登记,或投保前已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及其他特定疾病的参保人,已经定义为既往症人群的参保人,无论是投保前已治愈的疾病或保单生效后新患疾病,均按照既往症人群比例报销。

  “天津惠民保”保障内容都有哪些? ①住院+门诊特殊病医保内自付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某种疾病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接受住院治疗或门诊特殊病治疗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内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自付部分,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扣除年度2万元免赔额后,剩余的部分给予报销70%(既往症人群报销30%),年度保险金额以100万元为限。 ②住院+门诊特殊病医保外自费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某种疾病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接受住院治疗或门诊特殊病治疗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全额自费部分,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扣除年度2万元免赔额后,剩余的部分给予报销70%(既往症人群报销30%),年度保险金额以100万元为限。

  ③特定高额药品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的有开具特定药品处方资格的指定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指定医疗机构、药店购买和使用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扣除年度2万元免赔额后,剩余的部分给予报销70%(既往症人群报销30%),年度保险金额以100万元为限。

  参保时间和保障时间是?

  “天津惠民保”的投保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30日,生效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个人如何参保,企业如何参保?

  参保人可以通过“天津惠民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立即参保”,进入投保页面,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为本人及家人购买本产品。

  如果是企业参保可以拨打【天津惠民保】官方客服电话4006258066咨询,留下您的姓名、电话、企业名称及参保人数,我们会有专人联系您办理。

  异地就医影响报销吗?

  异地就医备案须符合天津市医保相关政策,被保险人无论在天津还是异地(天津市以外)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自费/自付医疗费用,须经天津医保结算后方可申请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

  若未使用医保卡实时结算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自费/自付医疗费用,须经天津医保结算后方可申请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被保险人在异地(天津市以外)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在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天津医保结算后,按照保险责任,非既往症人群按照65%比例、既往症人群按照25%比例给付保险金。

  我有医保,为什么提示医保校验不通过?

  目前可能存在两个原因:一是可能参保人的天津医保存在断缴情况;二是可能是因当前投保人数较多导致异常,可以稍后尝试。

  9、如何查询自己的医保状态?

  您可以通过“金医宝”App-医保办事-参保缴费-个人参保信息-查看您的医保状态,参保状态为“参保”的,即可以购买“天津惠民保”。

  10、如何查询订单?

  投保成功后,您可以通过公众号查询:

  ①“天津惠民保”公众号—服务中心—个人中心—【订单列表】,可查看到缴费人手机号下面的订单。

  ②“天津惠民保”公众号—服务中心—个人中心—【订单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可查询作为缴费人或者参保人的订单。

  7月19日起,天津基本医保(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皆可关注官方指定投保平台“天津惠民保”微信公众号线上投保,亦可以通过首年13家在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工作人员咨询投保,还可以通过支付宝、津云App在线参保。参保期截至2022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吕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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