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晚,天津铁路公安处天津站派出所执法办案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便衣巡控时,发现一男子行迹可疑,长时间占用天津站北地下自动售票机,经过现场摸排,发现该人存在以为他人抢票为由,现场收取好处费的违法嫌疑,在民警后续甄别过程中,发现该男子为一陌生旅客在自动售票机上抢到一张天津到沈阳北的硬座车票,并现场收取好处费150元,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控制,后依法传唤至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经查,刘某,57岁,天津市人,刘某交代了当日通过非法招揽两名旅客以“买短乘长”的形式购票,共计收取好处费250元违法事实。目前,刘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天津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铁路警方提示广大旅客:请提前安排出行计划,通过正规途径购买车票,不要轻信陌生人,以免受骗上当,造成财产损失,影响您的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