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基本情况、一贯表现、犯罪后果及影响、认罪悔罪等情况,形成准确的综合评估意见供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参考。定远县社区矫正张桥中队通过“三步走”措施着力强化调查评估工作。
一、正面调查定基调。定远县社区矫正张桥中队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对其本人和其近亲属展开深入调查,详细了解其本人对于此次犯罪的态度、事后弥补措施以及日常的生活表现。
二、侧面了解查实情。通过与被告人的邻居和村(居)委会的沟通对话,侧面了解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和性格特点等情况,并征求邻居和村(居)委会对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判处非监禁刑的意见。
三、综合分析出意见。定远县社区矫正张桥中队综合被告人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参考群众和村(居)委会意见,综合评估其是否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并及时上报市社区矫正局。
做好调查评估这一社区矫正工作的前置程序,不仅为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