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加大《条例》普及力度,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推动电动车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拂晓乡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 3月2日,县交警队同志到我乡宣传《安徽省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号召全体乡村干部学习该条例并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收听便捷、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优势,结合季节特点与道路交通实际,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作为宣传重点,让村民朋友们在干活和闲暇之余也能听到《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内容,提醒重点事项,说明切勿驾驶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违规加装车篷、雨棚、车厢等装置,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佩戴头盔、安全行驶、遵守法规等常识,强化对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性宣传,消除群众对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酒驾、醉驾危害小、处罚轻的错误认知,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抵制违规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在商超、集市、村口等人员密集处,通过面对面讲解、散发宣传资料、聊家常、摆放《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展板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上牌登记程序、骑乘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严禁酒后驾驶等通行规定,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养成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习惯。
在单位、企业、机关,宣传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播放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警示片,以案说法,向企业员工详细解读《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内容,教育引导他们遵守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放规定,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拂晓乡多措并举、全方位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让群众深入了解遵守《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