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四中队宣告解除矫正前要做到“四要”

2023-09-14 19:10:04    来源:中国视窗    作者:

  社区矫正对象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矫正成果的重要时期。因此,做好解矫工作应当做到“四要”。

  教育要到位,解教教育是解教工作的首要环节,主要目的是巩固矫正成果,帮助矫正对象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促使其树立自信心,增强自律意识,顺利融入社会,为社区矫正画上圆满的句号。解教教育应在矫正期满前两个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内容包括: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再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示范典型教育,邀请刑满释放、解矫人员创业典型现身说法,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有所作为的人。

  手续要齐全,在矫正对象期满前一个月,社区矫正中队工作人员应指导其作出书面总结,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再犯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社区矫正期满审批表》,报县(市、区)司法局审批。审批后,在矫正期满日向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衔接要及时,社区矫正四中队在矫正对象解矫后,应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帮教,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回访要经常,矫正对象解矫后,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解矫人员进行回访。回访工作有利于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更有利于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刘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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