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资讯:中裕铁信公司党、团支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贯活动

2024-04-21 14:52:13    来源:中国视窗    作者:

  日前,中裕铁信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团支部组织召开了国家安全教育宣贯会,公司党员及相关部门青年员工代表参加,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书记张静主持宣讲。

  张静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背景、现实意义、相关法律法规、法定义务及相关案例,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对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人员提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知识的要求。

  知识科普

  节日简介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4年4月,“国安宣工作室”发布了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官宣海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与民生密切相关,保障国家安全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和福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法定义务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知识问答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说明: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张东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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