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定城镇积极响应落实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法宣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行动方案。
完善合作机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公共事务管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加强业务培训。将指导、培训“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范围。采取务实有效的方式,每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不少于一次法治培训。司法所指导督促“村(居)法律顾问”在驻村“问诊”期间,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经常性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等。
促进基层治理。在村(居)法律顾问履行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进行有关决策法律论证、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吸纳“法律明白人”参与,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引导更多法治力量向矛盾纠纷预防前端用力,主动走进群众提供服务、回应诉求、排查风险,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