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受理了新年第一起审查逮捕案件。这是一起未成年人涉罪刑事案件,分由专门检察官办理。
经书面审查卷宗,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小田是黑龙江省外地市人,是孤儿,没有监护人,没有固定住址,其于2018年2019年有两次盗窃前科,都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在本市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仍是未成年人。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病毒传播途径,使得面对面提审已经无法实现,而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切实保障”,承办检察官将难题反映给主管检察长。铁锋区检察院主管检察长与承办检察官研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的要求,讯问应采取电话或视频的方式进行。铁锋区检察院主管检察长立即与齐齐哈尔市看守所取得联系,经反复协商,市看守所表示全力配合,给予了特殊协助,由看守所干警在所内代为提出小田,与检察官采用手机视频连线的方式讯问,笔录及相关文书由看守所干警代为打印,交由嫌疑人签字确认。
马上又一个难题出现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调查不能去外地做,讯问时也没有监护人到场”,铁锋区检察院主管检察长与小田老家的街道办事处电话沟通,该街道社区一名社会工作者闻某作为合适成年人愿意与检察官及小田进行视频连线。三方视频连线时,承办检察官对小田涉嫌犯罪事实进行了讯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和意义,闻某也对小田进行了教育感化,小田承认自己四次深夜潜入医院病房盗窃的事 实,并表示认罪认罚。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陷入了两难的考虑,一方面小田涉嫌盗窃罪,而且已形成惯窃恶习,如不采取逮捕措施有继续盗窃作案可能。另一方面小田认罪态度较好,有教育挽救的希望,而且小田是一月七日黑龙江省疫情爆发前进入看守所的,他对疫情及防控知识知之甚少,如果现在任无家可归的小田到处乱跑,其自身健康是不是有更大的风险。承办检察官与主管检察长研究后,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最终本着对小田关心关护关爱的原则,承办检察官于2020年2月7日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铁锋区检察院在办案工作中坚持服从服务大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既严格依法,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在疫情面前,既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我们隔离病毒,不隔离我们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