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公安加强野生动物管控 构筑疫情防控防线

2020-02-20 15:31:22    来源:中国视窗    作者: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野生动物管控工作。持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消除因野生动物带来的疫源疫病传播扩散潜在威胁,从源头构筑疫情防控线,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大林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民警对辖区内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集贸市场、超市、餐饮等单位,采取拉网式全面清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坚决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

  1月16日17时许,民警在内蒙古满归林业局北岸林场清查时,在一辆越野车后备箱内,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雪兔2只、猎夹36个、猎套40个。经讯问,2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在满归林业局北岸林场施业区内布设猎夹20处,猎获2只雪兔的犯罪事实。经深挖,民警在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家中,起获疑似细嘴松鸡(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肉块2.5斤,在其经营的酒店内,查获疑似狍子肉块2斤、疑似野生动物肉干1.5斤。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月29日16时许,库都尔森林公安局民警入户排查时, 发现库都尔镇居民龚某涉嫌非法猎捕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狍子。民警在其家中查获狍子死体1只。经询问,1月6日12时许,违法嫌疑人在内蒙古库都尔林业局育林林场施业区内布设3个猎套,猎获1只狍子违法事实,目前违法嫌疑人龚某被内蒙古大兴安岭库都尔森林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全面清查,不留疫情防控死角。民警对辖区内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要求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养殖场,督促做好养殖场消菌杀毒工作,每天及时上报动物有无异常或死亡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严防野生动物传播病毒的情况发生。

  强化巡查巡护,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按照大林公安局统一部署,民警扩大巡查巡护范围,会同林业企业职能部门,联合对林场、管护区、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鸟类迁徙停歇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点、集贸市场、饭店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巡逻和管控。增派警力进驻各检查站,严格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防止人群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密切关注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工作中民警加强宣传引导,在辖区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向辖区群众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后果,告诫农贸市场、农家乐、餐饮等行业经营者及广大群众,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带来新型病毒疫情的风险,号召广大群众自觉摒弃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和不食用异常死亡野生动物,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截止目前,大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938人次、出动车辆1373台次,发放粘贴宣传单和标语3648份;排查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78个,排查饲养活体野生动物1245361只;设立检查站和卡点37个,排查过往车辆6814台次,破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起,查处非法狩猎案1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人,收缴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雪兔等动物死体3只,猎具79个。有效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势头,广大公安民警用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和林区野生动物资源筑起一道“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吕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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