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苏州市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实施意见和调整方案。2020年起,苏州开始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经过2~3年过渡,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市级统筹。
自1998年苏州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苏州基本医疗保险一直是以县域为统筹单位,目前共有苏州市7个统筹区,分别为市本级、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工业园区。
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到今天,县域统筹模式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苏州市医保政策不统一、不公平;医保基金池子小、共济差,抗风险能力弱;经办服务不统一、不通办,影响就业、就医的人员流动等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苏州将目前分散的7个县级医保统筹区,统一合并为一个市级统筹区,这就是正在推进的市级统筹工作。2020年是市级统筹政策实施的第一年。苏州将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间表,稳步推进各项政策调整。
据了解,当前重点工作,第一是统一部分医保政策。主要是统一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统一苏州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确定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7%(包括1%地方补充统筹基金),较苏州市现行水平下降0.5-2个百分点;统一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标准,苏州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第二,实现医保基金统收统支。苏州市范围内统一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和收支计划,实现苏州市医保基金一个池子、一本大账。
第三,推进刷卡就医苏州市通办。依托、改造现有市内异地就医信息平台,打破区域限制,逐步实现大市范围内参保人员一卡自由流动就医。
第四,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市级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建设,逐步取代各地独立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大市范围一个医保平台、一套经办规范。
最终,通过市级统筹,苏州基本医疗保障领域将实现医保政策苏州市统一、保障水平苏州市一致;基金收支苏州市统管、公共服务苏州市一体;管理标准苏州市适用、信息系统苏州市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