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定远县张桥司法所积极采取“四有”模式开展刑满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刑满有人接。提前做好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衔接,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等重点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联系基层组织,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接回。
回归有人管。采录相关信息,建档造册,对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矫正情况、帮教情况等统一登记,做到一人一档,动态管控。
就业有人扶。对没有工作技能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协调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帮助安排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指导,解决就业需求。
困难有人助。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济。同时,排查、落实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属、子女帮扶措施,将救助工作落到实处。